填写军人配偶工作单位时,需根据现役/退役状态选择对应部队名称或当前职业信息,并确保职务、职业描述准确一致。 现役军人直接填写服役部队全称,自主择业或退役军人需注明原部队信息,无固定单位者可填写“自由职业”或户籍地址。
-
现役军人填写规范:单位栏填写服役部队的正式全称(如“XX军区XX部队”),职业注明“军人”,职务按实际军衔或岗位填写(如“上尉”“连长”)。若涉及保密单位,可咨询部队相关部门确认可***息。
-
退役军人或自主择业军人:单位栏填写原部队名称,职业标注“退役军人”或“自主择业军人”,职务保留退役前最高军衔(如“少校”)。若已转业至地方单位,则按新单位全称填写。
-
无固定工作单位的情况: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可填写“无工作单位”或“自由职业”,也可补充户籍所在地街道信息。若配偶为军属且无职业,建议填写“军属”并备注军人配偶身份。
-
材料验证与一致性:填写时需与军人证件、退役证明等官方材料保持一致,避免简写或模糊表述。涉及档案审核时,需提前准备部队开具的在职/退役证明作为辅助材料。
提示:不同场景(如表格、简历、法律文件)对格式要求可能不同,建议先明确填写用途,必要时向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