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表盖章要求,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所需盖章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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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同时提供工作证明。
*注意:部门公章通常不予认可,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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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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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单独设置人事部门,可用单位公章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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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重庆)可能要求额外提供药监局章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章,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考试机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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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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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栏填写要求
单位需在报名表意见栏签署并盖章,内容需包含对考生工作年限、专业资格等信息的确认,且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需考生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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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关联
报名表需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健康体检表》《执业单位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地区差异提示
不同地区对盖章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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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仅需单位章,无需药监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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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可能需单位章+药监局章。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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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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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当地药师协会或考试中心,咨询具体要求。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2019-2024年多个权威来源,部分内容可能存在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