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事业单位干部年休假的规定如下:
- 累计工作年限与年休假天数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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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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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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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年休假为15天。
-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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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达到或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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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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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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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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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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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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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并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能够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建议事业单位在实施年休假制度时,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年休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