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户籍地或共同居住地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两人户口都不在当地办理结婚证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办理地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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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户籍地
可以选择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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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地
若双方连续居住满1年(部分地区半年即可),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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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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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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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需提供户籍卡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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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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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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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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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落户手续: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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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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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预约
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政务App(如“随申办”“粤省事”)预约就近婚姻登记处,避开节假日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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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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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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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真实性,符合条件的当场颁发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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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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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规定
结婚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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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户籍信息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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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办理
- 若涉及跨省,需确认对方户籍地或共同居住地是否开通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五、办理时效
- 材料齐全一般30分钟内完成登记,当场领取电子证照,全国通用。
六、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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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需在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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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登记的需补办。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官网或政务App确认最新政策,部分地区可能对材料或流程有细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