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奖惩情况的填写要求,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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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录的情况
若考生在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无任何奖励或处分记录,建议填写“无”。部分院校可能接受空栏或“无”的填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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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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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需如实填写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项、科研成果奖励、优秀学生干部等与专业相关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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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若处分未记入个人档案(如警告、记过等),可填写“无”;若处分已入档(如记过、开除学籍等),必须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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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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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要求
奖惩情况需与档案记录一致,若发现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取消录取资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需特别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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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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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部分建议精简填写1-2项最具代表性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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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部分仅需标注“无”或具体处分名称(如“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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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录的替代方案
若无任何奖惩记录,直接填写“无”即可,无需附加说明。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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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处分 :若曾因作弊、违纪受处罚且记录在案,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可能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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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的后果 :空白或未填写可能被视为信息不完整,但不会直接导致录取失败,建议优先补充完整。
建议考生在填写前仔细阅读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若对奖惩记录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学校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