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实权部门
物价局是隶属于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特定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即国家发改委)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物价局本身并不是实权部门,而是隶属于更高层级权力机关(国家发改委)的下属机构 。
物价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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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进行编制价格改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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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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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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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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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价格政策的执行、价格水平的调控和监测等。
尽管物价局在价格管理和监督方面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但它没有直接的执法权,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价格领域的事务。从实权的角度来看,物价局并不是一个实权部门,而是隶属于更高层级权力机关的辅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