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是指注册建筑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需通过系统学习并考核,以保持执业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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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注册期内需完成不少于 120学时 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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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专业要求
若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需额外完成60学时(含30必修+30选修)。
二、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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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 :涵盖《通用科目》等公共课程,确保基础理论知识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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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 :根据注册专业选择相关课程,强化专业领域的实践能力。
三、考试与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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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通常为线上考试,具体内容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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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需通过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后方能获得 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
四、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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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为3年,到期前需申请延续注册。若连续3年未参加继续教育,需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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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无法提供合格证书时,需完成规定学时并申请补证。
五、学习方式
- 课程形式 :广东等地区采用 面授+网授 相结合的方式,部分专业(如矿业工程)全程网授。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维持执业资格的核心要求,通过系统学习确保专业能力与行业标准的同步更新。建议定期关注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执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