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手续需根据退休类型(正常、提前或延迟)提交材料至单位初审,经主管部门复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完成养老金核定发放。关键点包括:年龄与缴费年限需达标(如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缴费满15年)、材料需完整(退休审批表、工资调整证明等)、流程分三级审核(单位→主管→人社部门),特殊情形(如高级专家延迟退休)需额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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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正常退休需满足年龄(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提前退休适用于公务员工龄满30年、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或特殊工种从业者;延迟退休需高级专家申请并经批准。 -
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退休审批表、最后一次工资调整证明。事业单位需补充《出编单》(实名制单位)、高级专家批文(延迟退休)或计生奖励证明。局级干部需主管部门退休批文。 -
审批流程
单位初审后提交主管单位复核,最终由人社部门批准。养老金计算由社保经办机构完成,需本人签字确认待遇核定表。特殊群体(如病退)需劳动能力鉴定。 -
注意事项
退休时间以档案最早出生日期为准。弹性退休政策允许部分女干部55岁自愿退休。2030年后缴费年限将逐步延长至20年,需提前规划。
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材料,避免遗漏影响待遇发放。养老金直接汇入社保卡账户,未办理者需提供指定银行账号。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12333热线或官网下载表格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