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遗失后可以补办,关键步骤包括登报声明、准备材料、学校审核和领取证明。补办的学位证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按流程操作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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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
首先需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注明学位证编号等信息并声明作废。部分学校要求提供两份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作为凭证。 -
准备材料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彩色照片、填写《学位证明补办申请表》,以及从学校档案馆调取的录取名册、学籍表、成绩单等历史档案材料。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提交学校审核
将材料提交至母校教务处,由学校审核真实性并逐级审批。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制作学位证明书,并更新学籍网信息。 -
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按学校通知领取补办的学位证明书。部分学校可能收取工本费,需提前确认费用标准。
补办学位证需耐心等待流程完成,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确认细节要求,避免遗漏材料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