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作人员依法享有1-3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申请,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具体执行需结合单位规章制度,建议提前与人事部门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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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均适用,含劳动合同制员工及公务员。非直系亲属(如祖父母、兄弟姐妹)是否给予丧假由单位自行规定。 -
假期天数
- 直系亲属去世:通常为3天,跨省奔丧可酌情延长1-2天。
- 岳父母/公婆去世:多数单位参照直系亲属执行,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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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
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均不得扣减。绩效工资是否发放依单位内部制度而定。 -
申请材料
一般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若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备,返岗后补交材料。 -
特殊情况处理
- 法定节假日与丧假重叠:不额外补假。
- 试用期员工:享有同等权利,单位不得以未转正为由拒绝。
遇到争议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留存书面通知、考勤记录等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