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学校的转专业学分认定规则
- 上海政法学院
- 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认定规则
- 在原专业取得的通识选修课、专业开放选修课学分不需要申请认定,可作为新专业的相应学分。原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学分和新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一致不需要认定,不一致则需要认定。原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可认定为专业开放选修课或者通识选修课相对应的模块学分。原专业为英语、俄语、翻译的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已修的《综合英语1 - 2》或《基础俄语1 - 2》可冲抵新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一学年对应英语分级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模块》对应的学分。
- 卓越班选拔和分流学生,转入学期之前取得的课程和学分按照原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直接认定学分,自转入新专业学期起修读的学分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认定学分。若转入前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大于或等于转入后专业教学计划中第一学年要求的必修课学分,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课程补修方案;反之,学院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必修课程的要求提出课程补修方案补齐缺少的学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专业开放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转入专业(新专业)教学计划为准。部分跨专业选拔到卓越班的学生按转专业学生已修学分认定的规则进行认定。
- 学分认定注意事项
- 原专业与现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认定申请,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的课程类别。同学们要合理安排课程修读计划,需要补修现专业第一学年课程的及时补修,以免影响毕业。
- 申请学分认定的办理方式
- 学生登陆学校信息门户,在办事大厅搜索并进入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前。
- 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
- 认定要求
-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年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原专业学习所取得的课程及学分,学生可提交转专业本科生学分转换申请,由授课单位根据相关办法予以认定和转换,由学生所在学院记入成绩单。学生应在转专业学籍变更后一个月内申请学分认定和转换。
- 认定流程
- 学生填写《厦门大学转专业本科生学分转换申请表》。原专业课(如英语专业课、数学类专业课)拟转换、认定为公共课学分的,学生应先交由授课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再交给转入学院审核、认定。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初审,系分管领导审核、认定,院分管领导审核、认定。学生转入新专业前修读的课程,如与转入年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不相符,又未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的,按规定将作为任意选修课记入成绩单,具体成绩类型的变更,以后续学校通知和教务系统支持为准。学分认定相关要求和流程以学校最新文件和通知进行更新。转专业学生需要转换学分的,应填写申请表提交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转换、认定;其余课程拟转换、认定为相应课程类型学分的,由学生转入学院审核、认定;此表应交院(系)教学秘书存档;为保证学分转换的严肃性,认定转换的课程教务处保留进一步审核的权利。
- 甘肃农业大学
- 学分认定原则
- 直通认定:原专业修读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方面与转入专业修读课程相同的,教务处直接进行直通认定,课程名称不需填入《甘肃农业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中。
- 对应认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必修课比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同名称课程高一层次的,所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各学院根据《甘肃农业大学本科专业教学指南》进行对应认定,并认真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表》;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无效,应予补修。
- 任选处理:进行直通认定和对应认定后,原专业已取得并且新专业未开设的其它课程学分,视情况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 湖北经济学院
- 原专业课程学分认定情况
- 原专业所修的通识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直接认定为转入新专业相应课程性质学分。原专业所修的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验与实践课程代码相同的可直接认定为转入新专业相应课程性质学分。
- 原专业所修的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验与实践课程代码不同满足一定规则可申请课程替代,认定为新专业相应课程(必修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规则为学分相同,或者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高于新专业需要转换的课程的学分,并且课程名称与内容相同或相似。申请流程为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 - 校内课程替代申请 - 申请(层次关系只能选“>”),课程替代申请请逐条提交。
- 原专业所修的通识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验与实践课程代码不同且课程内容无关的,可申请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 - 校内课程学分节点替代申请 - 申请(层次关系只能选“>”,被替代学分节点只能选“通识选修课程”)。
- 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后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补修新专业未修的必修课程。线上办理要求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替代和学分节点替换申请后,务必发送邮件至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审核过程中有问题会电话联系学生或者回复邮件,请及时关注。对于不能判断的课程,学生先向转入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院批复意见后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办理时间为2月26日 - 3月15日(涉及到课程补修、免修的学生,请关注教务处后续补修、免修通知,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办理)。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一般的学分认定原则
- 教学内容、要求和学分相同
- 原专业修读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方面相同的,可以直接认定。
- 原专业必修课层次与转入专业比较
- 原专业必修课高于转入专业同名称课程层次,学分仍然有效。原专业必修课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已取得的学分无效,需要补修。
- 未开设课程的学分认定
- 原专业修读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方面相同的,可以直接认定。原专业未开设且新专业未开设的其他课程学分,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 通识教育课程
- 原专业修得的大学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课等通识教育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可直接等效转化。
- 学科基础教育课程
- 原专业课程内容与转入专业相近,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同或等价,学分差异小于1学分,可等效转换。
- 专业教育课程
- 原专业课程内容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覆盖或等价,学分差异小于1学分,可等效转换。
本文《转专业后的学分认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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