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去世后,家属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以下可能的补助或救济措施:
一、直接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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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金
家属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区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金,需提交经济困难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部分地区的标准因经济水平而异,例如上海市户籍居民可申请1.5万元,其他地区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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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补贴
若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参加社保,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但需注意,低保本身不包含丧葬费,需符合“无基本丧葬费”的条件。
二、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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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低保金
低保属于临时性救济措施,持证人去世后,民政部门会自动停发低保金,其生前享有的保障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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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殊群体保障
若低保户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等政策,但去世后不再享受这些政策。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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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户籍注销后6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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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助标准及程序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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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救济的衔接 :若家庭同时符合其他救助条件(如重度残疾人家庭),可叠加申请相关专项补助。
建议家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了解当地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