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条件与补助标准因城乡差异和地区经济水平有所不同。
一、低保户申请条件
- 农村低保户:需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在农村村组且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需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有的地方还要求家庭成员累计在家居住超一定天数,如 300 天,以及存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
- 城市低保户:要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有别,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并且,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还有一些通用条件,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拥有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低于当地同期 2 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家庭成员名下仅有 1 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 2 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得超过 10 万元(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
二、低保户补助标准
- 补贴金额:全国平均城市低保为每人每月 800 元,具体由各地根据居民生活必需费用确定并动态调整,像浙江省城市低保标准为 1084 元 / 月。全国平均农村低保为每人每月 600 元,但多地已上调,例如湖南省农村低保标准为 485 元 / 月 ,广东省农村低保标准为 532 元 / 月。
- 补贴内容
- 基础生活补贴:涵盖粮油补贴、副食品补贴、水电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 医疗救助:提供门诊、住院、大病救助等,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 教育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教科书费,寄宿生额外获得 500 - 625 元 / 期补助;高中生每年 1000 元补助,大学生每年 4000 元(含 2000 元学费 + 2000 元生活补助)。
- 住房改善补贴:农村低保户优先申请危房改造补贴,C 级危房 5000 - 10000 元 / 年,D 级危房 20000 - 40000 元 / 年。
低保户条件与补助标准在不同地区有差异,若想申请低保,建议向当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具体要求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