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以旧换新时,旧车登记日期应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而非首次上牌日期。关键点:若车辆曾过户,需填写最新一次过户的转移登记日期;若直接报废,则需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日期填写。以下是具体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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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日期优先:对于非首任车主,旧车登记日期应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第四页的转移登记日期,即车辆最后一次过户至您名下的时间。例如,若您2024年1月购车,即使车辆首次上牌为2016年,登记日期仍填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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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的日期依据:若选择报废旧车,需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注销日期为准。两者均需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完成(如2024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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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与证件一致性:置换时需确保《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与转移登记日期逻辑匹配。若发票日期晚于转移登记日期,可能被退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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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政策衔接:若旧车手续在2024年未完成,需在2025年2月28日前补全材料,否则无法享受补贴。此时登记日期仍按原始转移或报废日期填写。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通过官方小程序核对信息,避免因日期填写错误影响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