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一、志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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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平行志愿
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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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填报与录取
实行分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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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普通类提前录取、艺术类第一批、体育类第一段考生填报,按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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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普通类本科、艺术类第二批、体育类第二段考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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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前两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开放填报,实行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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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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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先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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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符合某个志愿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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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符合,则继续检索下一个志愿,直至找到匹配项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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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次优先
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填报志愿时的位次投档,位次靠前的考生优先被投档。
三、投档与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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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投档
第一段考生填报后,系统按分数和志愿顺序投档,投档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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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投档
- 第二段、第三段考生填报后,系统继续按分数和志愿顺序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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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档与征集志愿
- 考生若因志愿未录取或退档,可参加对应批次的征求志愿或下一批次的投档。
四、填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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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位与梯度
根据成绩排名和高校录取情况,设置3-5个梯度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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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专业要求
确保所选专业符合考生选考科目范围,避免因专业限制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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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招生
艺术类、体育类、专项计划等有单独的投档规则,需注意区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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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未被投档后不可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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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关注文化限制分数线(如普通类一段线的75%)。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