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专升本的录取规则如下:
- 普通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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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和专业综合分别确定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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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按外语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加所得总成绩排名,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采取顺序志愿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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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未满的情况下,针对两项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一次志愿,符合条件考生自愿申请。
- 贫困家庭考生 :
-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采取专业综合最低控制线降10分(英语最低控制线不变)的办法录取。
- 免试退役大学生考生 :
- 符合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考生,根据其所学专业,按照免试专升本专业对应关系,由指定培养学校录取。
- 录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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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按照顺序志愿进行录取,但今年可能会有所变化,可能会采用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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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过程中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在报考相同院校相同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取完学校想要招录的人数为止。
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仔细了解当年的录取规则和政策变化,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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