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西省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旨在优化教育生态、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一、职称评审条件调整
-
学历与年限结合的动态标准
-
硕士/博士 :中级职称需5年基层教学经验且4年二级教师岗位工作年限,高级职称需15年一级教师岗位工作年限;
-
本科 :中级职称需6年二级教师岗位经验,高级职称需20年一级教师岗位经验;
-
专科 :中级职称需8年二级岗位经验,高级职称需25年一级教师岗位经验。
-
-
基层教师专项政策
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聘结合,仅限在岗且满足年限要求,且与岗位绑定。
二、评审范围与资格设置
-
评审范围 :覆盖全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县(市、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除外;
-
资格分层 :新增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副高级、中级),与普通中小学职称形成区分。
三、评审标准优化
-
多元化评价体系
除教学能力外,科研成果、教育创新、团队合作等也被纳入评审指标,鼓励教师全面发展;
-
减少论文依赖
论文不再为必选项,改为成果多选,包括专利、获奖证书、教学设计等。
四、管理机制调整
-
评审权下放 :各市县及省一级甲等学校获得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增强地方教育管理自主性;
-
动态调整机制 :部分岗位比例提高(如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占比提升至25%),但具体分配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变化
-
职称与岗位绑定 :通过评审后直接聘用至对应岗位,实现评聘结合;
-
改革目标 :通过差异化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政策综合了学历、年限、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多维度评价,既保障了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又兼顾了基层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