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升本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录取方式 :
-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即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 批次录取 :
- 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校荐生批次和自荐生批次。
- 投档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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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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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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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 调剂志愿 :
-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和校荐生批次,均设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 录取线 :
- 各专业有相应的最低录取分数,考生需要达到报考专业或院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才能被录取。
- 其他要求 :
- 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和录取资格。
- 退役士兵专升本 :
- 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单独安排计划,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比例为40%。
- 志愿填报 :
-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和自荐生在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这些规则确保了山东专升本录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进行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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