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杜城被判无期徒刑的原因需结合其犯罪性质和情节综合分析,主要涉及以下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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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性质与定罪依据
杜城因 故意杀人 被判处无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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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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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条 :因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且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无期徒刑。 其中“情节特别恶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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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枪支对受害人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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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与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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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毫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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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家属巨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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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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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城在非正常情况下持有枪支,并对受害人开枪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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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死亡与杜城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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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城事后未提供合理解释,且家属遭受重大精神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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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争议信息说明
- 部分公开资料提到杜城曾涉及公司经营纠纷和走私案件,但上述信息与故意杀人罪无直接关联,可能源于信息混淆或不同案件。
杜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主要因其犯罪手段恶劣、情节严重且社会危害性大,符合刑法对特别恶劣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