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需符合政策要求
山西露天煤矿的审批需符合当前政策规定,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
一、审批权限与程序
- 省级审批为主
新建露天煤矿需上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此前,山西曾暂停审批露天煤矿,现政策调整为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煤炭资源,但需符合产业政策。
- 整合重组项目
通过兼并重组整合的露天煤矿,需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方案批复后,换发短期采矿许可证。
二、当前政策限制
- 新增项目暂停审批
山西自2019年起暂停审批年产500万吨以下的井工改露天开采项目,仅允许“关小上大、减量置换”类项目。但2020年后政策调整,新增露天矿需符合新机制,通过省级审查后方可使用临时用地。
- 历史遗留问题整改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露天煤矿需停止生产,已批准试点的项目通过临时用地审批后可逐步完善手续。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 必备材料
需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土地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材料,经国土资源厅审查和专家评审通过。
- 审批流程
- 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 国土资源厅审查 → 专家评审 → 发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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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类型区分 :露天矿需与井工矿区分,煤层深度超过一定标准(通常为地表50米以下)才适用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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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煤炭行业政策具有阶段性调整特征,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山西露天煤矿审批需在政策框架内进行,企业需关注省级审批流程及市场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