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生评分标准主要分为 身体素质测试 和 专项技术测试 两部分,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身体素质占60分,专项技术占40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身体素质测试(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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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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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跑:20分(满分1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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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三级跳远:20分(满分5.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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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推铅球:20分(5kg铅球投出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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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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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电子测距或电子计时设备,成绩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由专业测试人员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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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某项成绩超过满分,不得再获其他项目附加分,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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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技术测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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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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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项目 (如100米、蛙跳等):满分40分,采用等级宏观控评分制,按二级运动员(34-40分)、三级运动员(24-33分)划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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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项目 (如铅球、蛙跳):满分20分,按技术等级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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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体操等艺术类项目 :按专项考试项目得分之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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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要求
- 专项成绩需达到34分(含)以上者需参加复试,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者专项分数无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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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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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考和专项成绩按比例折算为最终总成绩,例如: $$\text{总成绩} = \text{体考成绩} \times 60% + \text{专项成绩} \times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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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某项成绩未达满分,但总成绩达标,仍可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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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门槛
- 体育生高考总成绩需达到高校招生专业录取线(通常为普通高考成绩的400分左右)。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四川省体育生招生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