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红底合照,以及无配偶声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因户籍类型(如港澳台、军人、再婚等)略有差异。以下是详细说明:
-
基础材料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本信息未更新(如婚姻状态),需提前到户籍部门更正。照片需为近期免冠红底合照,可现场拍摄或自带。 -
特殊情形附加材料
- 再婚人士: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 军人:需军官证及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港澳台/华侨/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需通行证及公证的无配偶声明;华侨需护照及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单身证明;外国人需护照、居留证及本国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
其他注意事项
婚检非强制但建议完成,部分民政局提供免费服务。材料复印件建议提前准备,避免现场排队。若证件缺失(如户口本),可用户籍证明临时替代。
领证前建议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材料细节,确保一次办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