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的八大禁止是规范律师职业行为的核心准则,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律师职业声誉。综合多部门发布的规范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私自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
律师不得未经授权独立承接案件或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接受财物、利益输送等。
二、禁止利益冲突与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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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同一案件中不得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与一方存在利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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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竞争 :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恶意串通等手段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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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输送 :接受委托后不得向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行贿、请客送礼,或指使当事人实施此类行为。
三、禁止泄露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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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秘密 :不得向非授权人员泄露案件细节、商业秘密及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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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 :尊重当事人隐私,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
四、禁止干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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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证据 :不得提供虚假证据或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合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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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秩序 :禁止在法庭、仲裁庭煽动暴力、扰乱秩序,或通过威胁、利诱等手段影响司法人员。
五、禁止不当行为与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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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 :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指使、诱导当事人实施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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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职 :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代理或出庭参加诉讼、仲裁,但委托事项违法或委托人隐瞒事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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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处理 :解除委托后2年内,不得担任有利益冲突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代理人。
六、禁止兼职与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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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限制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或以其他名义从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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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接受委托后不得代理与原委托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案件。
七、禁止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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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不得通过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手段争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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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夸大 :避免专业浮夸,需以真才实学维护职业声誉。
八、禁止危害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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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言论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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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行为 :因故意犯罪或严重失职受到刑事处罚的,吊销执业证书。
处罚措施 :违反上述禁令的律师,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