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档案调往学校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调档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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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仅限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且完成规定专业学历(A类、B类)的人员申请调转档案,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原则上不予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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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原因
必须是因工作调动、生活迁移等合法原因,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调动证明、居住证等)。
二、调档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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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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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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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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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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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转入档案申请表》原件及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拟转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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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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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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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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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部分地区要求)
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调转原因、地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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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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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拟转入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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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后生成《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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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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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调转 :需通过调入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调档函,流程涉及省际档案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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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迁移 :同省不同地市间无需调转档案,仅需办理执业机构变更登记。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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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调档申请不计入行政许可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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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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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查询 :线上申请可实时查看办理进度。
六、补充说明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期限内补正。跨省调转可能涉及更复杂的审批流程,建议提前与调入地司法局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