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都填100%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夫妻双方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选择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扣除标准与方式
- 扣除标准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2000元 的标准定额扣除。
- 扣除方式选择
- 夫妻双方协商选择 :
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另一方不享受扣除;
或者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 - 年度内不可变更 :
选择后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不能变更 。
二、夫妻双方都填100%的情况处理
若夫妻双方均选择按100%扣除,则会出现以下问题:
- 扣除额度超标 :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若夫妻双方都申报100%,则总扣除额为4000元,超过实际支出2000元,需调整申报。
- 税务风险 :
若故意多报扣除,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虚假专项附加扣除 ,面临以下风险:
-
责令改正并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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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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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正确操作建议
- 协商确定扣除方式 :
夫妻双方应通过沟通协商,选择最有利于家庭的扣除方式,避免重复申报或虚假申报。
- 灵活调整 :
若后续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可在下一纳税年度调整扣除方式。
- 保留证明材料 :
建议留存子女教育支出凭证(如学费发票、抵扣凭据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夫妻双方不可同时申报100%扣除,需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合理选择扣除方式,并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