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0-80年代当兵的服役年限,结合历史政策及现行规定,可总结如下:
一、义务兵阶段
-
服役年限
70-80年代入伍的士兵,义务兵阶段普遍为 2年 。这一阶段与现行义务兵服役年限一致。
-
退役方式
两年后若未被选为士官,则按义务兵退伍。
二、士官阶段
-
转士官机会
70-80年代入伍的士兵,两年义务兵期满后,若表现优异可转为士官,通常从下士开始。
-
晋升与退役
-
下士:3年服役期,未晋升中士需退伍;
-
中士:3年服役期,晋升后继续服役至退休(共8年)。
-
三、特殊情况说明
-
超期服役政策 :70-80年代入伍的老兵,若在义务兵阶段服役满5年且成为专业技术骨干,可申请转为志愿兵,但需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
-
军衔体系 :当时士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等,军衔与服役年限挂钩。
四、总结时间线
时间段 | 服役类型 | 时长 | 退役条件 |
---|---|---|---|
1970-1972年 | 义务兵 | 2年 | 未被选为士官退伍 |
1973年及以后 | 士官 | 3年(下士)或更久 | 晋升中士后继续服役至退休(共8年) |
五、历史对比
-
服役年限缩短 :1970年代实行3年义务兵制,1978年后改为2年;
-
退役保障 :70-80年代老兵退伍时,军龄较长的士官可获得更高退伍费(如中士约25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历史政策及现行规定,具体以当时入伍时的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