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委会开具房屋证明的规范写法及流程,综合相关规范及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房屋证明的规范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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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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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需具体到村组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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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息 :包括房屋坐落(省/市/县区/村/居委会路弄号室)、结构(砖混结构/砖房等)、层数、建筑面积、实用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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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说明 :明确标注产权归属(如“该房屋产权属于所有”或“该房屋为XXX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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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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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声明 :写明“特此证明”或“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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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要求 :需加盖村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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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示例 :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村/居委会路弄号室]
在以下地址拥有房屋一套:
省市/县区/村/居委会路弄号室
结构:[砖混结构/砖房等],层数:[X]层,建筑面积:[㎡],实用面积:[㎡]
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所有权人姓名],土地证编号为[土地证编号]。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村委会名称]
日期:[年/月/日]
二、开具流程(以宅基地买卖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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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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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接收书面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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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组织勘测,审核通过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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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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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审批后,由农房科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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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房产证丢失,需先登报声明遗失,方可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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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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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村委会证明需加盖公章方具法律效力,建议提前咨询律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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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补办房产证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土地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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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无房证明需注明“截至证明开具日期无自有住房”,需由村委会调查核实后签字
建议开具前仔细核对房屋信息与土地证编号,确保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致。若涉及法律纠纷,建议由专业机构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