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延毕后是否还有国家补助是一个涉及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问题。以下将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并介绍相关的补助政策和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待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
补助标准
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
申请条件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由高校负责组织评审。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以及校内其他奖励资助。
三助岗位津贴
补助标准
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申请条件
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因学校和学科而异,通常需要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其他补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博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助学**
国家助学**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研究生延毕后,依然可以享受一定的国家补助,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条件因学校和学科而异,建议研究生及时关注学校和国家的相关政策,确保自己能够顺利获得相应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