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军人评残的最新政策主要围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修订展开,核心内容涵盖评残认定权限、补评残通道、抚恤金申领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评残认定权限分层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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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评残分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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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初级军士:由军级以上卫生部门联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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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中级以上军士:需战区级以上卫生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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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省级直管”
- 退役军人及移交安置的军休干部统一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认定,确保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三大补办情形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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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遗留问题“补办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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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未评残:凭原始档案、病历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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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弹片致残:新增职业病鉴定和弹片残留致残认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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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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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伤残等级恶化且不符时,可申请重新评定(需间隔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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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或地方部门也可主动提出调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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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抚恤金申领流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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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关系转移时效
- 退役或移交政府安置的残疾军人需在60日内申请转入抚恤关系,逾期可能影响待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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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灵活处理
- 因工作需要留队的残疾军人,经批准可继续由部队发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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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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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十级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金,标准根据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可达年抚恤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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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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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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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伤残评定需依据因战因公原始档案及病历,确保评定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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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保障 :一级至十级伤残军人(含因战因公致残)可获终身抚恤金,实现权益延续。
以上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退役军人评残工作进入规范化、专业化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