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会计初级资格证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和 财政部 共同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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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构
- 初级会计资格证由财政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批准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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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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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会计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取得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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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为“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制度升级后的官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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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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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本身为 永久有效 ,无需定期备案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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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持证人需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分,以保持证书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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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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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证书全国通用,持证人可跨地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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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涵盖基础会计实务和法律法规,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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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资格证的颁发主体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 ,证书具有全国通用性和永久有效性,但需注意继续教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