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轮作补贴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补贴对象: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
- 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50元,具体金额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及省政府认定为准。
- 申请条件: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试点县(市、区、场、局)内合法耕地上开展种植,并与乡镇政府(农场、林业局)签订协议书,明确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等内容。
- 技术路径:以“一主多辅”模式为主,推广玉米与大豆轮作,同时辅以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等方式。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合法耕地的使用并符合轮作技术规范,以便顺利获得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