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的执业范围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的严格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一、执业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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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限定
中医诊所的诊疗科目仅限于中医科、民族医学科,不得开展西医西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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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治疗率要求
中医药治疗率必须达到100%,且需运用中药、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同时提供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药事服务。
二、人员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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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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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举办的诊所需至少1名执业医师,需具备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满5年,或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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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举办的诊所,负责人需符合相同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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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服务人员
若开展中药饮片调剂,需配备至少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他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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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需配备诊桌、诊椅、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基本设备,若开展针灸、推拿等高风险操作,还需配备急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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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需建立人员岗位职责、诊疗规范、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并与当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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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公示
诊所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名称、地址、诊疗范围及人员信息,且诊疗范围不得超过备案内容。
四、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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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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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开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等存在医疗安全风险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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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聘用未注册的医师执业。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中医诊所规范运营,保障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