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应急预案三年到期后 不能自行认证备案 ,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修订和备案:
一、定期评估与修订要求
-
建立评估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每三年对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评估。
-
修订条件
若评估发现以下情形之一,需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生产工艺、技术或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
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
-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
-
二、修订后的备案流程
-
修订与审批
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公布,发放至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若涉及重大变化,可能需重新组织评审或论证。
-
重新备案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需按原备案程序重新备案,具体包括:
-
将修订后的预案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原备案机关(如环保局);
-
按照备案要求填写备案表,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
三、注意事项
-
法律法规更新 :若期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需同步修订预案并备案。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化,需立即修订并备案,无需等待三年到期。
应急预案三年到期后需通过评估、修订、审批和重新备案等程序, 不能自行认证备案 。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提前规划预案管理,避免因逾期未备案而影响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