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是指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浙江省率先实施的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模式,属于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特点是通过多元评价体系选拔优秀学生,具体包含以下三个维度:
一、评价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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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作为基础性评价,占比约50%-60%,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学科知识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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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艺术素养、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占比约20%-30%,旨在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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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或学业水平考试(学考)成绩
占比约10%-20%,根据学生参与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评价。
二、录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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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合成 :将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学科竞赛或学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具体比例由高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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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未达到第一志愿分数线,则依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
三、改革意义
该模式突破了传统高考“唯分数论”,通过多元化评价体系,既重视学术能力,又关注学生社会实践、创新思维和人文素养,旨在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例如,2021年要求部分专业需达到A等级综合成绩,进一步体现了对学术与能力的综合考量。
四、备考建议
考生需关注高校具体专业对综合评价的要求,如学科竞赛获奖、社会实践经历等,并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需通过校级评选、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积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