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政策,但有三类人群明确不符合报考资格:户籍或学籍不满足连续3年要求者、非实施区域考生,以及曾被专项计划录取但放弃入学或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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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学籍不达标者
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实施区域拥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考生本人必须在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若中途转学、户籍迁移或实际就读未满3年,均不符合条件。 -
非政策实施区域考生
国家专项仅针对国家划定的脱贫县(原贫困县)考生,如河北的平山县、甘肃的会宁县等。若考生户籍不在官方公布的832个脱贫县范围内,即使成绩优异也无法报考。 -
已录取但放弃入学或退学者
往年被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后未入学或主动退学的考生,将永久失去再次报考资格。此规定旨在避免教育资源浪费,确保政策惠及真正需要的考生。
提示:考生需提前核查户籍、学籍是否符合要求,并谨慎对待录取结果。若条件不符,可关注地方专项或高校专项等其他升学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