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本省农村户籍考生,要求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在实施区域,同时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
-
户籍要求: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必须在辽宁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农村区域,且考生本人户籍连续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非农村户籍或户籍年限不足者不符合条件。
-
学籍与成绩:需在辽宁省内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并完成学籍注册,且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院校或专业可能设置更高分数要求。
-
报名流程:通过辽宁省高考报名系统提交申请,填写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择“地方专项计划”批次。
-
录取规则:采取单独批次投档,遵循分数优先原则。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部分院校要求)。
-
特殊说明:实施区域每年可能微调,需以当年辽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复读生若符合户籍与学籍要求,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提前准备材料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资格审核顺利通过。专项计划为农村考生提供了更多升学机会,但需平衡志愿选择与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