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退役军人子女在中考、高考等升学考试中可享受最高20分的加分优待,具体政策以服役期间表现及家庭情况为依据。适用范围包括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加分幅度及资格认定需根据官方文件执行。
适用对象与条件
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子女包括: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其中,烈士子女或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加分幅度通常为10-20分;其他情况根据地方细则调整,一般为5-10分。
加分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如退役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荣誉证书(如立功证明)等。
- 提交审核:通过子女所在学校或当地教育考试院提交申请,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资格。
- 公示与生效:审核通过后,加分名单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升学成绩。
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仅适用于浙江省内公办学校升学考试,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叠加。申请人需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认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政策的家庭需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确保材料完整、流程合规,避免影响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