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离岗创业政策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保留人事关系5年、职称晋升权利不变、社保公积金延续缴纳等核心支持,旨在激发创新活力并降低创业风险。以下是政策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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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限制
高校、科研院所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但担任领导职务、涉密岗位、影响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事业单位领导需先辞去职务方可申请。 -
权益保障
离岗期最长5年,保留人事关系、职称及聘期,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同等享有职称评定与岗位晋升权利。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由原单位缴纳,医疗、失业保险延续原渠道,工伤保险由新企业承担。 -
办理流程
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备案表,经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后公示。30日内向人社部门备案,并提供所创办企业的工商证明。中途可申请返岗,单位需30日内安排。 -
社保与公积金
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由原单位承担,个人按档案工资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延续原单位关系,住房公积金需按时足额缴存。国有企业人员可与单位协商约定缴存方式。 -
期满处理
5年期满未返回需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返岗视为旷工或按劳动合同处理。返岗时若无空缺岗位,可暂超编聘用并逐步消化。
黑龙江省通过离岗创业政策为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缓冲”,既鼓励创新转化,又保障职业连续性。创业者需注意备案时效与年度总结提交,确保权益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