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伍兵安置办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保障与就业支持,核心职能包括指令性安置计划制定、阳光安置机制推行及权益维护。 其工作亮点在于强制要求国企预留5%岗位优先录用退伍士兵,并通过“一站式”服务优化移交流程,确保退役士兵养老、医疗等社保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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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保障与安置范围
黑龙江省严格执行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服役满12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或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的退伍兵提供政府安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带头接收,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规避责任,确保国防义务均衡负担。 -
阳光安置与就业支持
通过省级统审、属地化办理的“一站式”机制,退伍兵可快速完成档案审核与上岗手续。国企新招录时需预留不低于5%岗位定向招聘退伍士兵,并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用,提升就业公平性。 -
服务优化与军地协同
创新“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提前介入档案审核,压缩移交时间;疫情期间推行电子预审,实现“最多跑一次”。联勤保障部队等多次表彰其高效服务,体现军地协作的深度。 -
权益维护与长效机制
建立退役士兵报到30日时限制度,超期视为放弃安置;对易地接收、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灵活政策,确保待遇平等。同时动态调整自主就业补助标准,服役每多1年增加1000元。
提示:退伍兵需及时持退役证件、部队介绍信到安置地报到,关注地方政府发布的年度计划,积极参与岗位竞争。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政策,共同维护国防建设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