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可以一起学习,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一、知识互补方面
- 理解更深入
- 在初级会计实务中,会涉及到很多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不同的折旧方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会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计算。
- 经济法基础中的企业所得税法部分,会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扣除有相关规定。两者结合学习,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在实务中要按照特定的折旧方法计算,以及这些计算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的意义。
- 记忆更牢固
- 初级会计实务中有很多会计分录的记忆要求。比如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经济法基础中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等内容的学习,可以为理解会计分录中的“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提供背景知识。同时,在学习经济法相关税收法规时,联系到实务中的账务处理,也有助于加深对法规的记忆。
二、时间安排方面
- 均衡学习压力
- 如果将两门课程分开学习,可能会出现某一阶段学习任务过重的情况。例如,先集中学习初级会计实务,可能会面临大量的会计概念、分录和账务处理,学习压力较大。
- 而穿插学习经济法基础,由于经济法基础主要是记忆性的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习初级会计实务带来的紧张感,使学习节奏更加平稳。
- 提高学习效率
- 两种不同类型知识的交替学习,可以避免大脑长时间专注于一种类型的知识而产生疲劳。例如,在学习了几个小时的会计实务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后,转换思维去学习经济法基础中的法律法规条文,能够重新激发大脑的活力,提高学习效率。
三、学习计划制定方面
- 同步推进
- 可以根据两门课程的章节难易程度和自己的学习能力,制定同步的学习计划。比如,每周安排一定的时间学习初级会计实务的一章内容和经济法基础的一章内容。
- 在学习过程中,还可以针对两门课程中的关联知识点进行对比总结,如初级会计实务中的财务报表和税务筹划在经济法基础中的相关体现等。
- 灵活调整
- 如果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某一门课程的某个章节特别难,也可以适当增加该章节的学习时间,同时减少另一门课程相应章节的学习时间,保证整体学习的进度和质量。
不过,在一起学习时也要注意合理区分两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