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5年土地新规定主要涉及宅基地管理、征地补偿及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宅基地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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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标准差异化
根据地形和耕地类型实行双重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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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山区:人均耕地<1000㎡时,每户限200㎡;≥1000㎡时,每户限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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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上地区:每户最高467㎡(约7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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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郊区:石家庄、唐山等执行167㎡(约2.5分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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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简化
推行手机扫码申请+四邻签字机制,审批时间缩短至2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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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占处罚强化
超占1㎡按20元/㎡·年罚款,超占50-100㎡罚款翻倍并限期拆除。
二、征地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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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倍数调整
征收耕地补偿费为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农用地为5-8倍;
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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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原则明确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80%归农户;无承包方或土地未发包的归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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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每2-3年调整补偿标准,超期未调整的用地审查不通过。
三、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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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与挂钩机制
以2020年稳定耕地总量为基准,核算各市净增加量,用于抵补缺口或"以补定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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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耕地质量要求
非耕地垦造或恢复的耕地需达到与占用耕地相当的质量等级,由县级政府统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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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处罚
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擅自占用将责令限期拆除,新增建设用地需报批。
四、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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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 :禁止超占、未批先建,原有宅基地需"建新拆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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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 :实行农房安全"年检"制度,违规建筑需整改或拆除。
以上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具体执行以县级政府审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