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录取原则
-
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例如,740分的考生会优先于739分的考生被投档。
-
遵循志愿
在同一分数段内,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即先检索第一志愿,若符合条件则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取,则继续检索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
一次投档
一旦考生的志愿被投档,后续志愿将不再检索。例如,考生A1考了600分,第一志愿A校未录取,则直接进入第二志愿B校的投档名单,不会再去考虑第三志愿C校。
二、录取流程
-
分数排序
考生按中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形成初始投档序列。
-
志愿检索与投档
-
按排序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如A、B、C校)。
-
若某志愿学校未达到招生计划,则继续检索下一志愿。
-
一旦找到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立即投档并结束该考生的录取流程。
-
-
末位同分处理
若出现多位考生同分且超过招生计划,需启动排序规则:
-
首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
若综合素质评价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排序。
-
三、注意事项
-
志愿填报建议 :
-
可填报多所平行志愿,但需合理排序。例如,若第一志愿是理想学校但名额已满,第二志愿可填报保底学校。
-
建议结合自身分数、学校招生计划及位次,采用“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策略。
-
-
信息核对 :
- 填报志愿时需仔细核对学校名称、代码及招生计划,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录取。
通过以上规则,中考平行志愿既体现了分数差异的优先权,又兼顾了考生志愿的合理性,考生需在分数与志愿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