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档案在自己手里 不能直接交给单位 ,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移交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档案保管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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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权保管档案
根据国家规定,人事档案只能在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个人不能自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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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连续性要求
档案信息需由具备资质单位规范填写和完善,个人直接保管会导致档案信息不完整或违规。
二、档案移交的合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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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原单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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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直接到原学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学校会提供报到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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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就业,可持单位《调档函》到原单位提取档案,再转递至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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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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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时可将档案交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通过其官方渠道办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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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会委托人才中心代为管理档案,可咨询企业确认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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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接交存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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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自带档案转递 :单位无权接收个人自带档案,需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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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死档”风险 :若档案长期滞留个人手中,可能导致档案审查不通过或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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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差异 :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需缴纳保管费,而单位保管通常免费。
四、违规后果
若违反规定私自保管档案,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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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无效 :单位无法接受非规范转递的档案,影响入职、社保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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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部分地区对违规保管档案的行为有处罚规定。
总结
档案管理需严格遵循国家规定,建议通过原单位、人才交流中心等正规渠道办理移交手续,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档案受损或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