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个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可归纳为以下要点:
一、基本原则
-
分批次录取
采用分批次、分专业、分数优先的录取模式,本科一批、二批、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志愿,按批次独立录取。
-
分数优先(位次优先)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 :按考生总分排序后,根据填报的第一志愿投档;
-
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总分排序,根据第二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
二、志愿填报要求
-
志愿数量与顺序
-
每个考生最多填报9个志愿,其中6个为专业志愿,3个为分数优先志愿;
-
志愿需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且不可更改。
-
-
专业志愿限制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专业志愿中,仅能选择3个与报考专业相关联,其余3个需选择其他专业;
-
普通类志愿与独立设置艺术类志愿不可混合填报。
-
-
志愿搭配规则
-
投档时遵循“专业优先”原则,即分数优先但专业优先;
-
若分数未达到某志愿要求,则该志愿失效,后续志愿不再参与投档。
-
三、录取流程特点
-
分阶段投档
-
先根据第一志愿及分数进行初步投档,未录取考生进入第二阶段;
-
后续志愿按顺序递补,直至所有考生录取完毕。
-
-
批次衔接机制
- 若考生未达到某批次招生计划,则自动跳转至下一批次竞争。
四、注意事项
-
必须严格按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超计划部分不参与投档;
-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位次及专业兴趣综合填报,可通过模拟填报系统查询预估录取结果。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