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的录取原则是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但具体规则包含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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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方式
所有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按 高考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政策性照顾分) 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规则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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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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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考生: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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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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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排序后的 位次优先 原则进行投档,即先满足分数较高的考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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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某校计划指标,则跳过该校,继续检索下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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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投档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会进入征集志愿阶段,但仅对未录取考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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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机会
因为是先投档高分考生,后续考生可竞争剩余计划,所以高分考生被录取的几率显著高于低分考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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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可能存在降分录取,但通常不超过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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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仅适用于招生计划未满且符合条件考生,与是否参加志愿活动无关。
征集志愿的核心逻辑是 分数优先、志愿匹配 ,考生可结合自身分数定位和院校偏好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