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升本校荐生录取规则如下,综合近年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录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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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或教育考试违规记录,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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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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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需达到同年级、同专业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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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要求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奖(如三等奖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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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高校录取体检标准。
二、录取批次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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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划分
校荐生分为 主批次 和 专项批次 (含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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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批次:普通校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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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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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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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批次 :依据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志愿及招生计划投档,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外语(政治)、计算机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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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批次 :与主批次合并投档,遵循相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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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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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根据办学能力申报招生计划,考生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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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主/专项批次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考生可参与下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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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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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限制 :医学类专业需保持专科与本科专业一致(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本科对应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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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或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每科120分,总分400分。
四、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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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考生需通过高校网填报个人信息并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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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并确认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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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录取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则投档,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政策调整,具体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录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