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优先,单科递补
高考位次的排序规则主要依据以下原则,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排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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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优先
高考位次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越高的考生位次越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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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递补
当考生总成绩相依次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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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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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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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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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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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分
以此类推,直至分出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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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的补充规则
在平行志愿填报中,若考生分数与志愿院校的投档线接近,需结合位次与该校历年录取位次范围综合判断。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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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次与名次的区别
- 位次 :反映考生在全省或全市的相对位置(如第1名、第1000名等)。 - 名次 :直接显示排名(如第1名、第2名等)。位次是动态的,名次是静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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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位次排序的招生类型
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渠道不使用位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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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区分
文史类考生按文科位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理科位次排序。
三、示例说明
假设某考生考了600分,在全省有1000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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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考生排名第1000名,则位次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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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另一考生同分(如第900名),则两人并列第1000位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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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次仅适用于普通高考考生,不适用于其他类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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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排名需结合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人数综合计算,无法直接通过分数精确得出。
通过以上规则,考生可更科学地定位自己与高校的匹配度,辅助制定志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