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传2006 - 2010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包括公需(修)课、专业课和个人选修科目三部分,上传需在指定网站按流程完成账号登录、资料填写、附件上传、送审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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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打开IE浏览器,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站(/jxjy/),选择【个人】用户类型,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按钮进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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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申报页面:登录后,点击界面左边菜单栏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然后点击右边的“个人业务”中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进行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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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报信息:在“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操作界面选择“科目类型”,录入“课程名称”,填写“学习开始时间”和“学习结束时间”,录入“拟申报学时”(需注意参训天数按每天6学时计算)、“参训总天数”,选择“学习形式”(公需科目统一选“培训班”),选择“考核结果”,“施教机构名称”若在第一个空格找不到对应机构,则填写第二个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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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与上传附件:点击“保存成功”后,点击“上传附件”,录入“记录号”(按顺序编排,从001开始),点击“浏览”选择要上传的继教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点击“上传”,等系统提示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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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与查询:点击“同意”后“送审”,完成后可在“办理情况处”“单位审核”一栏查看申报记录,或点击“返回系统”,在“继续教育记录查询”中查看是否上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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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对于新参加工作的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其《证书》由相关发证单位的继续教育职能部门统一办理;若证书用完、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继续教育职能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发;专业技术人员在使用管理系统前需提供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并审核通过才能领取账号,且账号不得转借或与他人共享;在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还需区人社局专技科管理员认定通过。申报中级和助理级评审无需上传专业课附件,申报高级评审必须上传至少两门专业课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