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明确要求教师每5年完成至少240学时的岗位培训,内容涵盖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等,旨在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并适应教育改革需求。 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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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周期与学时要求
教师需每5年完成一个培训周期,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岗位培训累计不少于240学时。骨干教师则需接受更高标准的专项培训。 -
内容分类与重点
培训分为非学历教育(新任、岗位、骨干教师培训)和学历教育。核心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更新、现代教育技术及教学技能训练,强调素质教育能力的提升。 -
组织管理与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教师进修院校和师范院校具体执行。学校需有计划安排教师参训,并保障教师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
考核与激励措施
建立考核登记制度,培训成绩作为职称评聘依据。对拒不参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 -
地方差异与灵活性
各省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例如广州市通过“学时银行”制度灵活管理学时,允许网络研修积分兑换部分学时。
教师继续教育是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合规参训不仅满足政策要求,更能为教学实践注入持续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