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药店挂“小药师证”是不被允许的。原因如下:
政策明确禁止挂靠行为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此外,该办法第三十四条也明确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这意味着药师证必须在实际工作单位注册,不能挂靠在其他药店。
药店配备药师的要求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通知,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对于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这表明药店必须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师,而不能通过挂靠的方式满足要求。
过渡期政策的结束
部分地区曾允许在过渡期内配备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但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这意味着到2025年,所有药店都必须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不能再依赖过渡期政策来满足药师配备要求。
监管加强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对药店药师配备和管理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强。例如,启东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注册药师是否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注册,并要求药师实际在岗。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药师挂靠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
综上所述,2025年药店挂“小药师证”是不被允许的,药店必须按照规定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师,确保药师在职在岗,为公众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